關于做好遺屬補助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
信息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2018-05-11 瀏覽量:1888次
各中小學、局屬各單位、幼兒園:
根據人社局有關通知要求,現對遺屬補助標準調整工作明確如下:
一、調整對象
享受遺屬補助對象。
二、執(zhí)行時間
2017年11月。
三、調整標準
680元/月調整為1050元/月。
四、上報材料
1.《金壇區(qū)機關事業(yè)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調整標準審批花名冊》一式三份(見附件)。
2.2012年《金壇市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調整標準審批花名冊》。
3.2012年后享受遺屬補助對象的《遺屬補助審批表》。
4.《2017遺屬補助標準調整補發(fā)花名冊》一式二份(見附件)。
五、工作流程
1.教育局審批(2018年5月18日)。
2. “補發(fā)花名冊”送一份至計財科。
3. 人社局審批。
4.返回“遺屬補助花名冊”一份至教育局人事科。
六、其它說明
1. 遺屬為孤寡一人的,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增發(fā)100元(此項傾斜政策原本就已執(zhí)行,涉及人員極少)。
2.“上報材料”中“2”、“3”兩項,用于確認享受遺屬補助對象真實性。
3.完成本次工作同時須完成“享受遺屬人員資格認證工作”,提交材料:①享受對象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,在校學生提供就讀證明(對確實不方便提供的人員,可予以電話確認);②“證明”材料(見附件)。
4.如有疑問,請電話聯系18961200158。
以上通知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